1.實用規模:
本實行規矩劃定了對觸及平易近用無人機的普通平安、平安掩護功效、情況順應性、電磁兼容性等方面的認證規矩。
本實行規矩僅實用于各類智能掌握、以電力驅動、空機分量小于等于116kg(騰飛全重不年夜于150kg)的平易近用無人機體系,平臺構型為無人直升機或多旋翼無人機。包含用于公共平安、消防、農林植保、電力巡檢、航拍攝影、消息報導、供給收集辦事等方面的平易近用無人機,其他類型無人機體系(如固定翼無人機)可參照采取。
2.認證形式
臨盆企業可以依照表1選擇合適的認證形式:
認證的根本環節包含:
a)認證的請求
b)型式實驗
c)初始工場檢討(形式B實用)
d)認證成果評價與同意
e)獲證后的監視(形式B實用)
f)復審
3. 認證請求
請求人請求認證時可以選擇平安認證、電磁兼容認證或平安+電磁兼容認證。
3.1認證單位劃分
a)準繩上以統一臨盆廠的統一根本型號為一個認證請求單位。分歧的臨盆場地的產物為分歧的請求單位。
b)產物外部對產物平安和EMC機能有主要影響的元件堅持分歧的零件或體系電氣構造對產物平安和EMC機能有主要影響的結構堅持分歧的零件,可作為一個單位請求認證。
3.2 請求認證提交材料
3.2.1請求材料
a)正式請求書(收集填寫請求書后打印或下載空白請求書填寫)
b)工場檢討查詢拜訪表(形式B初次請求時)
c)產物描寫
3.2.2證實材料
a)拜托人、臨盆者、臨盆企業的注冊證實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初次請求時)
b)拜托工資發賣者、出口商時,還須提交發賣者和臨盆者、出口商和臨盆者訂立的相干合同正本
c)署理人的受權拜托書(若有)
d)有用的監視檢討申報或工場檢討申報(若有)
e)其他須要的文件
3.2.3供給與產物有關的材料
a)產物總裝圖、電器道理圖、產物解釋書等
b)電參數表
c)癥結零部件/元器件清單及相干認證申報。
d)統一請求單位內各個型號產物之間的差別解釋
e)無線電型號核準證書
4. 型式實驗
4.1樣品
4.1.1請求單位中只要一個型號的,選該型號為樣品
以系列產物為統一請求單位請求認證時,樣品應從系列產物當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型號,而且拔取的樣品應盡量籠罩系列產物的平安和EMC請求,不克不及籠罩時,還應拔取請求單位內的其他型號樣品做彌補差別實驗。
4.1.2樣品數目
請求單位代表性型號樣品數目為2套,彌補實驗樣品數目視代表性型號樣品籠罩請求單位內產物的平安和EMC請求的現實情形而定,代表性型號樣品與彌補實驗樣品在能籠罩請求單位內系列產物平安和EMC請求的條件下,應盡量削減彌補實驗樣品數目和彌補實驗項目。
4.1.3樣品及材料處理
實驗停止并出具實驗申報后,有關實驗記載和相干材料由檢測機構保留,樣品由認證機構和企業協商處理。
4.2型式實驗
4.2.1根據尺度
請求方應依照下表列出的尺度請求產物認證:
a)對應國際發賣的無人機認證:
b)對應出口發賣的無人機認證(IEC尺度):
